2010-08-03 09:27
中国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业务实行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政策有利于鼓励中国企业出口产品。
但在现行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下,由于增值税退税率往往低于增值税征税率,出口企业无法全额抵退出口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而仍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以下简称“出口成本”)。对于出口企业而言,通过哪些筹划方案可以降低这部分出口成本进而提高竞争力,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方案一:在销售环节筹划
对于一般性生产企业而言,出口成本=(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增值税征税率17%-出口货物退税率)。在该方案下,集团性企业可考虑对其供应链的销售环节重新安排,将与出口销售相关的职能和风险从生产企业转给贸易企业,由贸易企业从生产企业购买成品后销售到国外市场。由于贸易企业从生产企业处采购的价格一般低于生产企业直接把产品出口给海外客户的离岸价格,因而在该方案下出口成本将降低。
方案二:在采购环节筹划
在海关的特殊监管区域,如保税物流园区,可以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实现国产原材料向进口原材料的转变。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从中国境内区外运入保税物流园区视同出口,可享受出口退税;货物从保税物流园区运入中国境内则视同进口。
借助保税物流园区,国内原材料供应商可以不直接把原材料提供给国内从事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而是先将原材料销售给国外加工贸易委托方,原材料则实际运入保税物流园区内。此时国内原材料供应商可享受原材料出口退税。国内加工贸易生产企业在加工贸易模式下向国外加工贸易委托方免税进口该部分原产于国内的原材料,用于国内加工业务。
但在该方案下,需要考虑可能产生的额外的物流成本。如国内原材料运入和运出保税物流园区的运输费用,在保税物流园区内的仓储费用等。
方案三:在生产环节筹划
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是由出口货物的海关编码所决定的。不同的出口货物,例如零部件、半成品与成品,以及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其海关编码不同,相应的出口退税率也可能存在差异。集团企业可考虑对其供应链的生产环节重新安排,改生产和出口成品为生产和出口半成品,从而改变出口产品的海关编码,以适用较高的出口退税率。
由上述三个方案可以看出,通过优化供应链是可以降低出口退税成本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上述筹划方案时,企业需考虑自身是否符合适用条件,是否会带来额外成本。
作者:高立群,德勤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莽丽,德勤税务及商务咨询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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