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8 18:30
问:我是湖南省耒阳市的一个个体工商户,经营一个打字复印的小店子,就我一个人,一台复印机,一台电脑,面积约12平方米,月收入不足1000元,有时候甚至连生活费都挣不到。我们这里的起征点是3000元,我没有达到起征点,但我办理了税务登记。我到耒阳市地税服务大厅领购发票时,却被告知不能领购。请问:我可以领购发票吗?普通发票就可以了。如能领购发票,我可以领取多少的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23号)文件的规定:
五、严格发票管理
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供应未达起征点户生产、经营所需的发票,同时,应对其发票领购的数量和版面实行有效控制,对其发票开具、保管和缴销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对发票开具金额达到起征点的,税务机关应按其发票开具金额进行征税。各地应加大对未达起征点户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处理为其他纳税人代开发票或转借、倒卖发票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据此,主管税务机关应按上述规定供应未达起征点户生产、经营所需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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