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7 16:45
问: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的行为包括撕毁、借用、涂改等,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但就是没有遗失的规定。按照税务登记管理的规定,遗失的也就是申报遗失后补发。所以,纳税人完全可以将撕毁等行为申报成遗失,就可以避开处罚。请问:遗失税务登记证是否属于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的行为?是否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答: 遗失税务登记证不属于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的行为。如果不能证明撕毁行为,则遗失税务登记证不能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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