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7 09:38
吉林省大安市月亮湖米业有限公司,2009年5月成立,系股份制企业,是主要从事粮食收购及加工销售等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近日,大安市国税局稽查局在对该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利用设内、外两套账的方法逃税。
稽查人员在对该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账本进行检查后发现,该公司在2009年下半年未缴纳任何税金。凭着职业的敏感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稽查人员断定,该公司提供的账本肯定有问题。
稽查人员在清点库存的时候,无意间发现库房内的一个办公桌的抽屉没有关好,缝隙间,隐约可见抽屉里面好像有一套账本。
这一发现引起了稽查人员的警觉,库房内的账本说不定就是线索。财务人员很不情愿地将抽屉里的账本拿了出来,递到稽查人员的手中。就在这一瞬间,细心的稽查人员发现,在场的企业人员眼中流露出紧张的神色。
稽查人员当即作出判断,有问题的账本不止这几本,库房内应该还有账本。稽查人员经过细致地观察,发现该办公桌最下面的一个抽屉是上锁的,剩下的账本应该在那个抽屉里。稽查人员指着最下面的抽屉对财务人员说:“请你们把这个抽屉也打开让我们看一下。”这下财务人员可慌了神。主管会计解释说:“这个抽屉是我们化验员的,她现在不在,我们没有抽屉的钥匙,打不开。”
双方正在僵持,该公司的经理闻讯匆匆赶来。稽查人员晓以利害,最终该经理不得不交代了实情。该公司设有两套账,一套是外部账,用来应付有关部门检查;一套是内部账,由专人保管,从不对外。外部账只记载部分产品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而其余的产品销售收入、费用则隐匿在内部账上。登记外部账和内部账的主要依据是:如果购货方向该公司索要发票,并以银行存款方式付款的,销售款记入外部账;对购货方不要发票且以现金方式付款的,这部分销售款记入内部账。内外两套账所登记的内容合起来才是该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至此,真相大白。月亮湖米业有限公司采取设内、外两套账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达到逃税的目的。经核实,该公司2009年7月未申报销售收入93333.33元,2009年8月未申报销售收入11538.46元。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该局对其作出补缴增值税、滞纳金、罚款共计7047元的处理决定。目前,税款、滞纳金、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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