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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6 14:53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如果贵单位设立的接待办公室未从事经营活动,则不必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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