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9 09:10
【问题】
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应如何处理?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指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对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发生的免税收入并能单独核算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免税部分收入。
上一篇:防暑降温支出的税务规划
下一篇:福利企业退税额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