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5 09:17
【问题】
购买礼品赠送他人是否缴纳增值税?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因此,将购进的货物作为礼品赠送他人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用于个人消费,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购礼品无偿赠送他人礼品应视同销售,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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