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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网商监管办法仍在论证

2010-06-30 16:36

  根据网上流传的正在全国工商系统内部征求意见的办法草案,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近几年来,个人开设网店成为快速创业的重要方式。在现实生活中就业压力大增的情况下,众多中小创业者依赖网络实现低成本经营,也找到了创业甚至成功的“捷径”。而工商注册则意味着开业成本的增加,经营者不仅要有工商注册办照成本,还须购置经营用发票,缴纳各项税费。除此之外,经营水电费用也比居民水电费用价格高,部分行业在民宅内一体办公被禁止。

  由于经营网店的很多人都是小本生意,微利生存。为此,网店反对办理工商执照的声音一直未断。新浪网一项在线调查中提问网民,“你是否支持个人网店需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反对的人占60%以上,支持者仅为34.7%。

  业内专家介绍,实名注册将有效提高网络交易的“信用度”,如果实行实名制,必将大大减少各种网络经济案件和不诚信经营的现象。但对于什么样的网店应该办理工商执照,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条底线”。对此,各方面争议至今未断。

  记者获悉,坊间流传的草案规定:“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有关服务的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实名注册,建立注册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销售或服务交易活动的网页上。”由此也为那些偶尔在网上卖点东西的“非专职网店店主”暗开了一道门。

  对于备受关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工商总局市场管理规范司有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该“办法”的基本要求是网络交易的服务提供商和网店的开店者都要依法依规准入,但原则上准入标准趋向宽松,以方便、鼓励、服务网络发展为导向,让网上交易更加平等与安全。

  据记者向业内人士了解,由于网络经济飞速发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原计划“力争今年内颁布”,由于需要综合考虑网络域名管理、互联网手机短信打击等各方面问题,目前何时正式出台还没有时间表。

  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表示,从去年开始就着手起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工商总局正在组织各方力量加快工作步伐。待时机成熟后,工商总局将按照规章制定的程序,正式向社会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地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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