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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积极就业政策 全面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2010-06-22 09:50

        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北京市在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始终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努力探索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截至到2009年8月,累计扶持2.55万人实现了自主创业,带动就业18.33万人。
  一、北京市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创业服务工作中的组织、服务和实施作用,我市依托现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市、区、街三级公共创业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上各类专业人才、专业机构以及各类高等院校的作用,培育和扶持面向创业人员和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建立面向全社会、服务创业者的社会化创业服务体系,弥补创业人员和中小企业在获取市场资源、信息和服务方面的不足。其中市级创业服务机构以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为主,主要承担三项工作:一是提供购买社会服务所需资金;二是制定购买服务的标准;三是负责面向全市公开招标采购定点服务机构和服务人才。区级服务机构以与市创业指导中心对口的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为主,负责组织市级统一采购的服务资源为辖区内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街一级服务机构以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为主,负责收集辖区内创业人员的服务需求,对所购买服务的服务效果和质量进行跟踪、回访和评估。

  目前,北京市全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319个),全部组建了创业指导员队伍;19所培训机构承担着创业培训任务;130多名创业指导专家和多家专业服务机构承担着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为更好的向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我市正在建设创业服务网络平台,不但可以为创业提供最新的创业资讯、政策法规、创业项目等信息,还可以提供咨询服务预约、专家在线咨询等服务。

  在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各区县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总结出了许多好的创业工作经验。如大兴区的田园创业、灵活创业、园区创业、连锁创业、实业创业五种创业模式;崇文区的创业者俱乐部互助创业模式;宣武区的三位一体创业指导服务模式。

  为解决创业者市场信息不足,经验匮乏,我市从2004年开始面向社会征集适合失业人员从事的市场成熟、投资较少、回报稳定的创业项目,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征集到创业项目信息五千余条,向社会发布展示优质创业项目200多个。我市征集创业项目有三点要求: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负责开发创业项目,所有创业项目必须是市场行为;二是所有创业项目必须是经过市场实践检验的;三是项目提供人必须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成功执行项目所需的商业资源。目前我市已经将创业项目征集纳入购买社会服务范畴,通过与工商联、私个协、商务局、专利局、中国联锁经营协会以及部分创投公司、资讯网站建立合作关系,为我们推荐创业项目信息,这些信息由区县创业服务机构进行收集整理后,委托社会上的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察评估,择优向社会发布。

  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几年的努力,北京创业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制约着创业服务工作:

  (一)购买创业服务方面没有专项资金保障

  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有职业介绍补贴,创业培训机构有创业培训补贴,而对创业服务机构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补贴政策。目前北京市购买服务资金全部由部门预算列支,资金量非常有限而且没有保障,造成了所购买创业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内容有限、惠及面非常小,最重要的是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创业者普遍不认可也不善于利用专业机构提供的服务,改进企业管理

  其实在社会经济和知识资讯飞速发展的今天,引进专业机构帮助企业提升管理,不仅大企业需要,中小企业更加需要。但由于中小企业咨询服务市场门槛低发展不成熟,大部分咨询服务机构规模小、资历浅,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一般,而成熟的大型服务机构主要针对大中型企业的服务需求,其服务产品与中小企业的需求相脱节,另外在价格制定上没有考虑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一)增加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方面的资金投入

  通过在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方面增加资金投入,对各种社会资源进行整合,一方面,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专业机构开始重视中小企业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产品;另一方面,为创业人员提供物美价廉的专业服务,让创业者能够用得上、用得起。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能够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作为各地出台此类政策的上位政策和依据。

  (二)继续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提高再就业资金用于积极就业政策的比重,为解决创业者经营场地问题,要求各区县在规划用地时,要预留一定比例的经营场地用于建设创业孵化园,对于租赁商用房从事经营的创业者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加强对初创阶段和发展阶段企业的投资服务,进一步放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门槛,鼓励劳动者兴办企业,引导现有企业拓展经营规模,增加就业岗位。

  (三)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创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创业典型进行表彰宣传

  建议部里能建立一套宣传表彰的长效机制,定期对创业服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便更好地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和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及时树立创业典型,通过宣传创业典型自强不息、敢于创业的精神以及成功创业的经验,引导全社会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营造宽容和谐的创业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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