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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有望年内出台 鼓励创业成亮点

2010-06-17 15:15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审讨论,二审稿在初审稿的基础上,加入了许多“鼓励投资创业”、“保护中小股东”的修改条款。据证监会官员透露,新《公司法》有望在年内完成修订并出台。

一人也可办公司

在公司法修订草案的一审稿中规定,自然人或者法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人大常委和部门、专家提出,一人公司的股东必须将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严格分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本人财产相独立的,就不能仅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二审稿接受该意见,在规定中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大多数人看来,“一人公司”存在的意义并不是很大,数量也不会很多,但是对于“一人公司”的承认作为国家意志写入法律,表明了国家对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鼓励和重视,必将促使一批有着创业理想的个人迈出创业的第一步。

3万元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现行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为了鼓励投资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公司法修订草案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为500万元,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为3万元。

此前,在一些地方的区域优惠性政策中,已经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降到了3万元,如果此次公司法的这一调整获得批准,那么“3万元办公司”将成为全国的普惠政策,这对于广大的创业者来说应该是个利好消息。对此,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认为,从鼓励私人资本创业、促进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下降幅度是“应该的”。

上市门槛有望降低

融资难几乎是所有的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要面对的难题,而上市的门槛过高又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的一条重要途径几乎被封死。现行的《公司法》要求申请上市的公司资本规模不能低于5000万元,必须连续3年盈利,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等。新的《公司法》将原则性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限制,降低上市的门槛。

据华林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刘勘分析,在《公司法》修改之后,中小企业板上市将进行一些创新。一是可能显著降低企业发行上市门槛,对上市规模和业绩的要求都可能有所变化,连续3年盈利的硬性规定可能会作一定的调整;二是企业上市改制需要的时间也会作相应调整,货币出资比例、对外投资比例、股权激励等方面也可能有相应规定;三是可能会缩短企业高管层持股的禁售期,对初始进入的创业投资的禁售期也会做出调整。届时,资本市场可能会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进行自主创新的“绿色通道”。

我国现行的《公司法》还是1993年底颁布实施的,12年来我国的经济运行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司法》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此次对《公司法》的修订,对于投资创业特别是小额创业在政策上给予了肯定和支持,对于鼓励创业,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新的《公司法》出台后,将会有更多的有志者加入创业大军的行列。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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