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15
10月18日,宣武区劳动保障局透露,从现在起,宣武区的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及失业人员,只要吸纳10名以上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经认定,即可获得最高3万元的创业补助。
据悉,宣武区劳动保障局出台的《关于做好全区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试行期为一年。在此期间,该区相关人员会得到财政方面更多的再就业补贴、补助。首先,用人单位招用低保就业服务对象,每招用一名低保就业服务对象,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将给予用人单位3000元的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险补贴。其次,对自主创业的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及失业人员,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吸纳10名以上失业人员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考察认定后,可给予一次性1万至3万元的创业补助。最后,该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残疾人协管员、低保协管员和退休社会化协管员,只要积极开发、挖掘就业岗位,安置失业人员的也可获得奖励,即每安置1名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将给予100元的奖励。对于宣武区居民,只要是登记的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劳动保障将100%的对其开展初级职业指导。
来源:佛山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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