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创业政策>优惠政策>详情页

关于同意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培就司函[2004]62号)

2010-06-17 15:14

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你中心《关于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的报告》(冶职鉴[2004]0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等12个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机构编码55003038至55003049)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以及部分鉴定站调整承建单位、负责人和鉴定范围。冶金行业特

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及鉴定范围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统一编制的工种编号。

  请你们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在我部核准的行业特有工种试点范围内,认真组织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保证鉴定质量,应切实加强对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管理,指导各鉴定站自觉遵守鉴定程序和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标准,在工作中主动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联系,取得指导、协助与支持,以推动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函复。

  附件: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及鉴定范围

  二OO四年六月十日                

 
  




 

 
稿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