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2004]107号)要求,今年9月1日起将正式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原《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作废。请你们根据工作需
联系人:黄玉霞
联系电话:010—84631199转8405
电子邮件:huangyuxia@mail.molss.gov.cn
传 真:010—84635542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政编码:100101
附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需求征订表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ΟΟ四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需求征订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数量:
《许可证》订购数量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传真) | |
地址(邮政编码) | |
省级劳动保障职业培训主管部门(盖章) | |
备注 |
汇款单位(证书制作厂家):北京名才文化技术开发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银行帐号:2610019023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鸿安国际商务大厦A座402室
联系人:吴来育
联系电话:010—6518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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