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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在全国开展“2005再就业援助月”活动 促进和稳定大龄困难人员再就业

2010-06-17 15:13

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近日,劳动保障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于2005年元月至春节前,集中一个月,在全国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

  “2005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以“稳定您的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以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为重点;以

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突破口;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主要内容。

  此次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送政策。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为突破口,将送政策工作做实,使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都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对其中尚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妥善处理与原企业的社会保险关系,落实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新开发公益性岗位新安置的大龄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同时,积极探索,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组织或就业基地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以促进其就业的稳定。通过多种形式的政策咨询和宣传活动,使援助对象了解政策。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凡符合条件的,设法将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送岗位。要求各地要开发并掌握一批适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并通过有效形式使有就业愿望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岗位信息,帮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援助月期间落实再就业岗位。

  三是送技能。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或其他方式确定一批技能培训项目,向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援助对象提供适合的培训机会。

  四是送服务。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近为援助对象提供相关的劳动保障服务。按照人本服务的要求,组织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采取上门服务、集体职业指导、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在街道和社区张贴岗位和培训信息等方式,为再就业援助对象服务。

  劳动保障部要求各地将“四送一落实”(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作为劳动保障部门“两节”期间为下岗失业人员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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