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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天津市、江西省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的函(劳社培就司函[2005]4号)

2010-06-17 15: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4年12月22日我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05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各地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迅速部署,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为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困难,全面落实再就业

扶持政策,把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推向新的高潮,现将部分地区内容较实、措施较细的援助月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希望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相互学习借鉴,将各项再就业援助活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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