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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劳社培就自[2005]36号)

2010-06-17 15:11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在内的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在国家劳动保障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厅决定在部分城市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以下简称SIYB项目)试点工作。项目将于2005年元月启动,实施期限暂定一年。为做好项目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试点实施城市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玉林市、河池市、贺州市。

  二、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创造并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加强中小企业能力建设。

  (二)具体目标

  1、造就一批成功的中小企业创办者和经营者,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全年培训1200人。新企业(或非正规劳动组织)创办成功率达到50%以上,并实现一户企业至少带动3人就业的效应;企业经营改善率达到80%以上。

  2、在当地形成促进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有效机制,实现政策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

  3、项目工作机构与培训合作伙伴的能力建设相结合,项目即期效果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三、项目组织和管理

  (一)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牵头成立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指导委员会,由自治区再就业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组成(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编委、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经委、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负责审定项目发展规划和落实情况。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区劳动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就业和再就业办公室等处室组成,办公室设在培训就业处,负责SIYB项目在广西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建立项目工作制度,统一实施对培训教师、培训师的管理并配合劳动保障部做好资格认证工作,统一培训机构认证,统一培训教材和系列教学资料的管理;研究解决项目运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对项目试点城市的工作进行监控和评估等。

  (二)项目试点城市劳动保障局应设…名项目联络员,负责本地区的项目实施协调工作。

      各项目试点城市应成立本地区的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项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创业项目的开发与征集、创业指导咨询专家的招募、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以及培训机构的选择、培训教师的管理和培训质量的监控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试点城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SIYB项目实施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本地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就业和再就业上作总体规划,一并部署,整体推动。要将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等工作有机结合,为下岗失业人员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依托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项目试点城市要结合2004年我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劳社发[2004]86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SIYB项目2005年工作要点》(附件1)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非试点城市,也要参照我厅对项目试点城市的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培训实施方案》的部署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主动与当地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联系,吸引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的对象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转移劳动力、青年学生、复退军人、残疾人等人员,满足社会各类人员对创业培训的需要,推动创业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各项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请于2005年3月底前报自治区SIYB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杨卫京 王宏

  联系电话:0771-5858788 5851531

  传真号码:0771—5858788 587621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SIYB项目2005年度工作要点》

        2、《广西壮族自治区SIYB项目实施计划和战略规划》

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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