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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

2010-06-17 15:08

福建省采取优惠措施

  为增强基层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福建省日前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欠发达地区、农村和社区工作。

  从2006年起连续5年,福建省每年招募300余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服务期一至两年。服务期满后,报考福建省国

家公务员,笔试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今年起福建将用三到五年时间,争取实现各村(社区)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在城市社区就业的,薪酬待遇不低于每月800元,到农村就业的,不低于每月600元。
 

 

来源: 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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