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05
为鼓励支持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就业工作的不利影响,稳定就业局势,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的通知》(鲁劳社〔2009〕30号)要求,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大战略部署,以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为重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扶持作用,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水平,优化创业环境,鼓励支持更多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为每一个有创业意愿并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推荐一个创业项目、协助落实一处经营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鼓励支持城乡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确保实现每年新增创业6000人、创业带动就业50000人的目标。
三、行动总体安排
(一)行动主题
主题:“创业助推营造全民创业氛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二)统一主题活动
1.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介月”活动。从2009年起,每年6月份开始,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集中进行创业项目推介活动,确保为每一个有创业意愿并参加创业培训的劳动者至少推荐一个适合的创业项目。每年活动结束后10天内总结。
2.组织开展“创业基地孵化千人创业”活动。2009年6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各类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和专业市场,认定10个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创业基地,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今后每年至少为1000名有创业意愿并经过创业培训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经营场地和培训指导服务。每年活动结束后10天内总结。
3.组织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创业”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内各类经济组织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为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落实一笔贷款贴息。每年活动结束后12月底前总结。
(三)配套系列活动
1.组织开展“2009创业带动就业—市区行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利用6-7月份2个月的时间,深入各市区开展创业系列宣传活动。活动内容:结合创城方案将创城的意义、创建步骤、扶持政策、服务措施等印成宣传单,广泛进行宣传;制作“崇尚创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勇于创业、积极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条幅,在全市开展万人签名活动;制作成功创业典型宣传板,随同展示宣传;开展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活动。
2.组织开展“创业指导进社区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定期深入社区进行宣传,现场为创业者宣传政策、推介项目、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培训报名,真正实现政策、项目、指导、服务、培训“五进社区”。市里确定与“直播威海”栏目合作,采取周周进社区的方式,广泛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带动就业宣传工作。各市区也要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创业型城市创建和促进创业工作宣传到千家万户。
3.组织开展“创业指导进院校活动”。定期组织创业专家志愿团和创业指导小组成员,深入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展创业指导活动,采取专家讲座、咨询指导互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市里确定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5次,各市区可结合实际进行适当安排。
4.组织开展“创业见习实训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组织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参加创业培训合格并准备创业的人员到创业见习单位、创业实训基地参加创业见习和模拟创业活动,提升其创业能力。
5.组织开展“创业服务技能提升活动”。建立完善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开展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场地安排、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组建创业项目资源库,逐级征集创业项目,多种形式开展推介活动。各市区要在已建立的就业网站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创业网页或网站,并与省、市创业网链接,形成覆盖全市的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做到一点登陆,全程服务。
6.组织开展“电视预约嘉宾宣传活动”。利用各级电视民生频道现场直播互动的时机,组织工商、税务、人民银行、教育、人事、残联、共青团、妇联、工会、经贸、中小企业、工商联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创业专家志愿团人员定期巡回做现场嘉宾,每期选择与创业有关的1-2个主题,宣传创业扶持政策,解答创业者提出的问题,倾听市民的建议和心声。
7.组织开展“创业三问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问卷调查、网络、新闻媒体反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问政于创业者、问需于创业者、问计于创业者”活动,集民智、查民情、解民困。
8.组织开展“创业成果展示活动”。收集发掘一批不同行业的成功创业典型以及创业企业的产品,开展创业成果展示。市里确定今、明年10月份组织两次全市性成果展示,各市区可根据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展示活动。
以上活动于每年12月底前上报活动情况总结,平时活动进展情况要随时上报。
四、行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区要把鼓励支持城乡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放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当前经济形势下促进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各市区要充分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的力量,对有创业意愿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创业意向登记。要深入社区、乡镇,了解掌握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的数量、年龄、创业意向等情况,分类进行创业意向登记,切实做到数量准、底子清、情况明。
(三)创新工作,注重实效。各市区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深入学校、社区、街道乡镇,采取集中和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创业指导,引导城乡各类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创业意识。要积极组织开展创业素质测评和创业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要专门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坚持人本服务的理念,通过开展政策、培训、服务 “三直通”活动,提供全程创业指导和服务。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区要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各项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自主创业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义,宣传我省积极的创业扶持政策,宣传乐于创业、敢于创业的成功创业典型,弘扬创业精神,积极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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