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05
甘肃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的通知》,通知规定:凡持有《甘肃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如果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都会得到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政策性扶持和优惠,但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另外,持《甘肃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一般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合伙经营和组织经营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上述两类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贷款贴息范围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所有项目。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政府给予50%贴息。对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临时性资金需求,商业银行可根据贷款人实际资金周转期限确定不同贷款期限,不再将贷款期限统一为半年、一年。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