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7 15:05
□记者 侯伟胜
洛阳市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今后可以得到优惠政策扶持了。为鼓励、促使高校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洛阳市财政局、发改委于4月6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该市从事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减免部分收费项目。
这些收费项目具体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
通知还规定了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免费的范围和时间: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享受上述优惠,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5年年底前核准免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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