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8 09:09
“委托加工物资”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委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加工单位名称、加工合同号数、发出加工物资的名称、数量、发生的加工费用和运杂费,退回剩余物资的数量、实际成本,以及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等资料。其明细账格式如表所示。
单位:
年 | 凭 证 号 |
摘 要 |
收 入
|
付 出
|
结存 | |||||||||||||||||
月 | 日 |
材料成本
|
运
杂 费 |
加
工 费 |
合
计 |
加工品种
|
减:退回材料
|
加工成本总额 | 数 量 |
金额 | ||||||||||||
品
种 |
规
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
金
额 |
品
名 |
规
格 |
实收
数量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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