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4 09:56
问:我公司日常购进的成品油主要用于办公用车消耗。请问,所购进的成品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因此,上述公司购进的成品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上一篇: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缴个税
下一篇:纳税人进出口货物应纳的关税的计算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