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1 13:13
在小企业就业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有望得到进一步改进。记者今天获悉,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已于近日出台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 划》,决定在全国开展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 法规范小企业工资支付和工时管理,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当前,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国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但毋庸讳言的是,小企业劳动用工相对不够规范。即便在《劳动合同法》 实施已逾两年的今天,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针对上述实际情况,“专项行动”首先明确了这一指导思想,即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相结合,着力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 质量,逐步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同时,“专项行动”将着力在五方面采取措施:
——加强对小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在摸清小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底数的基础上,督促企业按照信息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
——加强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用三年时间对辖区内的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轮训一遍,切实增强小企业依法用 工的自觉性。
——加强对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服务。主动深入小企业、分类制定并推荐使用劳动合同文本、编制印发小企业劳动用工操作指南、研究制定劳动规章制 度示范文本等。
——加强对小企业的支持和帮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研究制定有利于小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等扶持措施,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落实执法维权与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相结合的各项举措,注重对小企业违法行为进行预防和 教育,督促小企业依法规范用工。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还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就“专项行动”成立三方专门领导小组和工 作机构,并主动争取工商、税务、安全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配合支持,进一步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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