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1 09:34
问: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现无法提供取得土地的原始凭证,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时,需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得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财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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