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2 15:31
对于中国融资租赁的发展,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曹文炼认为,该行业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跟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体系完善的需要相比,仍然比较落后。
在昨天召开的“2009中国融资租赁年会”上,曹文炼建议,应该放宽融资租赁业的市场准入、完善法律法规及加强行业自律。在行业监管方面,他认为可以参考担保业、私募股权基金业的监管模式,由多部委联合监管。
租赁业是跟实体关系最密切的金融行业。曹文炼认为,从国外发展的成功经验来看,并不是所有的金融行业都要实行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只要是面对成熟投资人的行业,应该实行较宽松的监管或较宽容的政策。
他表示,对租赁业的监管,可以参考担保业和私募股权基金业的模式,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法规和政策,但具体的监管可以下放给省市级的地方政府,特别是服务于广大中小企业的租赁机构,可以由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门来进行备案、核准与市场准入审查。
在立法上,曹文炼曾参加过起草《融资租赁法》的讨论。他认为融资租赁立法很有必要。在目前的情况下,他建议各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努力,特别是银监会和商务部应该牵头,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一个经国务院批准的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政策。目前、私募股权基金和担保业都是由多部委联合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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