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9 12:00
闽国税函〔2009〕31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12-29
南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泡沫育秧片”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南国税发〔2009〕94号)收悉。经研究,“泡沫育秧片”与“塑料育秧片”在原材料、生产工艺以及使用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同意你局意见,对“泡沫育秧片”比照“塑料育秧片”予以免征增值税。
特此批复,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送:其他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