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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建设需要全面的法律框架

2009-12-22 09:29

黄华国:中国互联网建设需要全面的法律框架

2009年中国国际远程教育大会腾讯独家专访美国资本市场顾问有限公司总裁黄华国

主持人:您觉得中国互联网近几年发展如何?

黄华国:上次环球时报讲中国不是互联网大国,我觉得中国一定是互联网的大国和强国,当然有些影响青少年坏的东西防止就行了,不能因此认为中国是互联网的小国,甚至把印度放在中国前面。全球从美国加州洛杉矶分校开始到今天四十周年了,中国互联网去海外上市也有十周年了,从第一个公司中华网到后来的各大门户网站差不多有十年了。

主持人:中国和其他的国家相比更具有互联网的优势,在国外上网的人会顾忌很多,中国的上网时间远远超过他们,甚至是他们的几倍,更能创造出一些价值。

黄华国:对,当时是夏天回来以后发现中国有一家是SAAS平台,我们查了很多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没有一个是这样的平台,我认为陈博士做得是领先的。

主持人:可以说中国的互联网不成熟,但是绝对不能说它是一个小国。

黄华国:也不能说不成熟,要把成熟的东西在轨道上更加规范化。当然政府应该放松互联网的创办者应该尊重政府,不要做那些超出政策以外的事情,这样两者就能和谐了,要不怎么体现和谐,双方都应该考虑这个问题,特别是在互联网法律法规方面,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关互联网也好开互联网业好都是在国家的法律框架下进行,而不是随手、口头随心所欲做一些规定。

主持人:您也知道在这十年当中网络教育经过不断地发展,现在我们的学生参加网络教育人数也是逐年在增加,这些学生往往在选择网络教育学校的时候包括社会上一些民办院校的时候没有一个甄别的标准,市场还是鱼龙混杂的,在这方面请您给我们一些建议。

黄华国:首先网络教育中心肯定是要注册经过批准的,要看这个批准授予谁,是由教育部管还是地区管,我认为网络教育还是要看资质要求,它够不够条件成为教育机构这是主要的,不管在网络上也好通常学校也好,它一定要有符合教育资质的水平,目前只能这样甄别。当然随着多年的实践,学校的发展就像新东方现在凡是要去美国考试,不管雅思也好、托福也好、GRE也好可能还有AST,像这种东西如果在十个学校中间同时起步,肯定有一个学校有它独特的特点,就像全景赛事网一样,他针对的是中心客户而不是最终用户,所以这样做市场效益要来得大。

现场提问:您觉得国内远程教育企业跟国外运营的差距有多大?

黄华国:我认为差距不是很大,国外的远程教育基本是在法律框架底下,中国好像没有一个严格的法律框架在遵循,对于美国来说美国人基本上在接受教育,譬如说考试、毕业必须要守纪律,中国就会出现一些歪门邪道的东西,我想这主要是在法律框架不健全的情况下,如果法律框架健全不会产生这种情况。撇开关于人的道德水准,基本上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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