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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安徽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2005-05-26 12:00

财税〔2005〕8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5-26  

安徽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2元。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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