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1 12:00
豫国税函〔2003〕54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12-11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货物运输发票比对工作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馈。
附件: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货物运输发票比对工作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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