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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富锰渣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

1995-02-01 12:00

 
湘国税函〔1995〕02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2-01  

  你局《关于富锰渣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请示》(零地国税局函(1994)022号)收悉。据了解,富锰渣是一种煅烧后形成的人造富矿。经研究,同意对富锰渣暂按“黑色金属矿采选产品”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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