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面达到80%,原税法15个条文只有三条没有修改,修改后增加到22个条文。如果当初直接采取修订草案的方式直接修改税法原文,连同施行日期那一条一并修改,就不会出现上面的尴尬问题了。
王老师,为啥你发的修改后个税法的全文没有提及10.1的规定笔者在2018年9月2日的微信中,推出了全国人大官方网站发布的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全文。大家可以点击阅读《全文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笔者发现,确实有不少同学认真阅读了这个新的法律文本的全文。
于是就有一个同学留言给我:老师,请问您发的个税原文,怎么没有10.1--12.31工资每月暂扣5000元那段?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我简单地回复:那个是写在修改决定里边的,所以一定要将全文和修改决定合在一起看。我发一份给你,请大家看这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决定倒数第二段是这么规定的: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修改决定最后一段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根据这个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全新文本,但是上述决定倒数第二段那一段的规定本身不涉及对个人所得税法原文的修改,因此发布后的全新文本没有包含10.1后这一段,这一段的内容你只能在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决定中才可以看到。因此大家在学习10.1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必须将修改决定和新税法文本结合起来才能看明白。
这一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修改面达到80%,原税法15个条文只有三条没有修改,修改后增加到22个条文。如果当初直接采取修订草案的方式直接修改税法原文,连同施行日期那一条一并修改,就不会出现上面的尴尬问题了。
文字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