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友商网客户: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的相关规定,广东省将于2012年11月1日起进行新旧税制转换,为及时处理“营改增”期间相应的涉税事宜,需要您知晓以下内容:
1、如您与友商网签约的服务合同在2012年11月1日后发生交易所产生的软件服务费,友商网将为此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友商网将开具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类型客户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类型客户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未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人及营业税纳税人)
2、为更准确的开具符合国家发票管理法规所规范的发票类型,您需要提供如下信息:客户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和账号,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电子版(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需要提供此项)。
3、提交发票申请和补充开票信息通道如下:
2)直接联系我方客服人员协助提交申请开票
以上事宜敬请您的支持和配合,谢谢!
祝商祺!
深圳市金蝶友商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