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财务管理>详情页
2011-07-07 14:15
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在会计核算中,开办费应在开办期结束的当月一次计入损益。而根据税法的规定,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是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
上一篇:新纳税表调整信号发出【最新会计实务大全】
下一篇:错误结转销售成本【最新会计实务大全】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2010-01-26
2010-01-20
2010-01-04
2009-11-13
2008-03-28
2010-01-06
首页
金蝶产品
客户案例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