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7 12:52
不办理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应如何处理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
不办理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应如何处理2011年会计实务考试辅导
【问题】
企业不办理税务登记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应如何处理?
【解答】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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