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1 13:38
桂地税公告〔2011〕4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这次清理我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269份,确认现行有效文件167份,全文失效废止文件59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文件43份。现将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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