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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信息产业厅关于申报2008年软件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1-05-10 15:25

各市财政局、信息产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企[2006]32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08年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辽宁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认真组织本地区软件项目的申报。2008年省软件专项的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和书面材料同时申报的方式。拟申请省软件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需填写《辽宁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同时通过省信息产业厅网站(www.lniib.gov.cn)上的软件办公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指南与申报表可在网上下载)。

2、项目申报单位要在10月20日前登录“辽宁财政企业服务网”(www.lnczqyfww.com.cn)进行网上资金申报,进入“资金申报”模块后点击“辽宁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输入各市财政局企业科(处)分配给企业的用户名、密码及系统提示的验证码后选择“软件发展资金”,根据填报流程完整准确地填写企业信息,相关附件要一并附到系统上。

3、各市应结合本地区软件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筛选出符合我省软件产业重点支持方向,推动我省软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且符合专项资金计划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市及市以下项目由市信息产业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后,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信息产业厅和省财政厅;中省直单位由省信息产业厅和省财政厅直接受理。

4、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必须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验收,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能继续申请专项资金。

5、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31日。

联系人:省财政厅企业处孙晶 22707975

省信息产业厅软件处林晓春 86913384

辽宁省财政厅企业处

辽宁省信息产业厅软件处

二OO七年十月八日

附件关于申报2008年软件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略)

2008年专项资金申报表 (1008)(略)

项目情况填报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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