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0 14:51
各区市容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办、长江大桥开发区建设局、市直相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全市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根据芜文明字[2006]14号文《关于转发芜湖市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奖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各单位目标考核年终20%分值软件资料检查建设情况的综合考评,提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考核时间
检查时间初步定为2007年元月上旬(每个单位半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区长、局长(主任)上路工作制度和基层督查网络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四区、开发区、市直);
2、24小时值班制度、路面巡查制度、网格化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四区、开发区);
3、年度组织开展的全市性专项综合整治活动任务完成情况(四区、开发区、市直);
4、“门前三包”日常管理及处罚情况(四区、开发区、市直);
5、“牛皮癣”的查处、整治情况(四区、开发区);
6、“市民心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媒体曝光及领导批示的督办件查处、办理情况(四区、开发区);
7、城市维护费和卫生费(垃圾处理费)足额征收及专款专用情况(四区、开发区);
8、环卫设施经费投入、增长比例及环卫设施维护、管理情况(四区、开发区)。
三、要求
1、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考评,做好各项资料的整理工作;
2、考核人员要认真检查,详细记录,如实客观地反映被考核单位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及软件资料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芜湖市市容管理局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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