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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一五”软件产业发展规划

2011-04-23 10:48

引 言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进展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作为“知识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软件产业正日益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之一。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国际竞争的焦点和战略制高点,也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日益成为科技创新不可缺少的重要技术手段。软件技术的发展正在引领和推动全球范围内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

为在“十一五”期间努力实现我省软件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做大做强软件产业,使之成为我省“十一五”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湖北软件产业回顾

(一)“十五”期间我省软件产业发展概况

近10年来,我国软件产业保持了年30%以上的增长速度。2005年中国软件市场销售额达到3900亿元,同比增长62.5%。我省的软件产业经过近10年的调整与发展,尤其是2000年以来,已形成产业科研能力强,持续发展潜力大,自主知识产权多,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相对合理、经济效益较好的格局。软件产品已涉及遥测遥感、卫星定位、电子政务、无线移动通信、激光设备、网络、网关、无线接入、数字视听、数控设备、安全信息、教育网络等。在地理信息(3S)、信息安全、数据库、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3C)、IC卡操作系统、企业信息化、嵌入式软件等应用领域,涌现出了一批在国内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大影响的软件产品。我省目前有专门从事软件开发、生产的软件企业400多家,从事软件开发与服务的专业人员有上万人。几年来,在国务院18号文及省政府有关鼓励政策文件的推动下,全省软件产业规模从三年前的十几亿发展到2005年的近60亿元。“十五”期间我省软件产业发展概括起来归纳为:

1、科研优势明显,开发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2、产业发展速度较快,逐步形成了一批骨干企业;

3、区域分布相当集中,武汉市积聚了大部分软件企业;

4、非国有经济主导,民营科技企业得到较大成长;

5、园区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发展政策环境逐步改善。

(二)“十五”期间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我省软件产业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兄弟省市先进水平相比,与国家对软件产业需求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1、部分产业政策落实尚未到位,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鄂政发〔2004〕1号文和鄂政办发〔2004〕173号文有关政策措施依然停留在政策层面上,投融资、装备、政府采购和软件出口等部分软件产业政策落实不到位,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鼓励性政策缺乏,对行业应用的引导和支持在深度和广度上力度不够。

2、软件产业规模仍小,总体实力不强,缺少参与国内和国际竞争的实力

产业的整体规模较小,产业内部沟通协作缺乏,软件产业发展的良性机制还没有形成,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5年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公报”显示,2005年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和山东等六个东部省市软件产业收入占全国收入的比例为66.8%,湖北软件产业总收入占全国的比重为1.2%,在2005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中,我省只有四家,缺少产业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

3、产业技术水平较低,产品结构亟待改善

我省软件产业整体技术水平较低,软件工程化程度低,低水平重复开发的现象较严重;在软件产业中有着重要地位的操作系统、工具软件、大型应用系统的软件及游戏软件的产品开发我省尚没有起步,软件产业与相关传统产业的结合不够,产品结构尚需调整,产业发展市场有限。

4、缺乏有效用人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湖北是科教大省,但由于用人机制以及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高级软件人才流失普遍,软件企业缺少领军人物,缺少职业经理人。高级开发人才的缺乏,制约了企业的开发能力,使得软件企业没有足够的实力承担重大软件开发项目和扩大软件生产规模。同时,我省软件产业以内资为主,不少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没有按照软件产业发展的要求进行工程化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使得企业发展后劲不足。

二、“十一五”湖北省软件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与战略目标

(一)指导方针

以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为目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目标,坚持“抓住机遇,优化环境;拓宽市场,增进融合;科技支持,创新驱动;以用立业,加强服务;发展出口,壮大产业”的方针;一手抓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开发应用,一手抓“定制软件”和“出口外包”的服务;利用现有优势,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科研力量的生力军作用。经过5年左右的时间,走出一条具有我省特色的软件产业发展道路,建立起以自主发展为基础的软件产业体系,实现软件工厂化,形成承担重大系统工程软件开发与集成的能力,在我省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涌现一批著名的软件企业和名牌产品,扩大在国内外市场上的份额,争取在全国软件市场中占有较为重要的位置。

(二)战略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软件产业将以开发工程化、产品标准化、企业规模化、经营规范化作为发展方向,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软件产业的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软件产品的出口额超过20亿元;自主开发的软件商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额将占全部软件产品销售额的50%以上;经认定的软件企业400家,登记的软件产品2000个;软件专业人员达4万人,全省的软件从业人员从事自主版权软件产品开发的队伍将占软件从业人员的60%。

在2010年以前,重点实现以下奋斗目标:

1、在地理信息、信息安全、数据库等领域继续保持和发挥技术优势,与国内外的先进技术保持同步发展;

2、建成和完善华中地区重点应用软件产品的开发基地、对外软件产品与信息服务加工和出口基地、软件技术教育培训基地;

3、建立有关行业结构及布局合理的全省软件产业与信息服务体系;形成并逐步提高为其他产业进行软件技术改造服务的综合能力;

4、重点发展数字媒体技术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加大教育媒体和娱乐媒体的发展,引进开发游戏软件、动画制作、中间件软件、智能嵌入式软件等;

5、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公司在鄂建立软件研发中心;

6、建立完善软件开发与测试公共服务平台;

7、加大武汉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的建设以及湖北软件园区的建设;

8、政府部门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若干软件企业上市。

三、湖北省软件产业“十一五”发展重点

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扶持及宏观调控作用,着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我省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出口外包业务、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等。

(一)抓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带来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我省数字媒体技术及其有关产品(教学媒体、娱乐媒体等)

在模拟向数字过渡的技术变革中,孕育着大量机遇。在数字化领域,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目前均未形成垄断格局,正是我省软件产业有所作为的良机。

(二)发展软件出口是我省软件产业形成规模的有效途径,大力引进外包业务

软件是国际性产业。将发展软件外包出口提到战略高度来积极培育,积极面向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外包业务,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软件外包出口,提升我省软件出口产品的层次,提高我省软件产业的技术开发水平和产品质量。

(三)利用我省优势,发展丰富的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

加大系统与网络完整性及其安全管理技术研究,加强系统和网络资源可用性技术和平台技术的产业化。

(四)抓住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产品

随着信息化的开展,智能产品带来嵌入式软件产品备受重视,嵌入式软件的市场广阔而目前并未形成垄断格局,这为我省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

(五)培育骨干企业,重点鼓励扶持一批本省龙头软件企业,培育和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软件企业

围绕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和生态群落,带动中小型软件企业发展和技术升级。

四、湖北省软件产业发展重大专项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实施以下软件产业发展重大专项。

(一)基础软件与关键技术的自主开发及产业化

基础软件与关键技术是软件产业发展的基础。“十一五”期间,我省要集中力量支持国民经济、社会信息化中急需的关键基础软件产品及技术的自主开发,以及软件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重大产品的产业化。着重围绕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数字化管理、研发与制造业业务流程紧密结合的专业工具集成平台,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增强我省软件产业自主发展的能力,引导软件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开发手段,提高我省软件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产业化水平。主要包括:

国产数据库管理系统;

网络应用软件平台及面向网络计算的关键技术与产品;

重点行业和重大工程中的关键软件产品和系统;

软件构件化生产技术及其产业化;

跨平台技术及其开发平台;

基于LINUX的软件与应用系统。

(二)企业管理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软件专项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为软件产业的发展创造了非常广阔的市场空间。WTO的加入也将要求我省企业按照国际规则开展商务活动,软件产业要为制造业以及金融、保险、财税、铁路、交通、电力、海关、外贸、商业、医疗、建筑、社区服务、政务等社会各部门提供信息化的装备和服务。今后几年内,本土化优势、技术上的后发优势和市场渠道优势将我省企业管理软件厂商进入该领域并获得较高增长性的竞争优势所在。主要包括:

智能化社区管理系统;

生产流程管理系统;

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数字化改造专用软件与系统;

物资流通管理系统及公共平台的建设;

电子政务平台及其应用软件;

面向行业的信息化管理软件;

电子商务认证系统,典型行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及推广应用。

(三)嵌入式软件与系统专项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嵌入式软件已成为软件与其他系统融合渗透的载体,成为这些系统中的关键技术和主要的增值因素,也是未来企业和产品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目前,嵌入式软件尚未形成规模优势,且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十一五”期间,应着眼于发展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信息家电产品以及对改造传统产业有带动作用的嵌入式系统。主要包括:

信息家电软件平台;

光通信器件嵌入式软件系统;

移动设备嵌入式软件平台;

嵌入式数据库管理系统;

嵌入式软件开发工具;

数控机床、智能仪表嵌入式软件系统及其产业化;

工业用实时操作系统、关键软件包及其应用系统。

(四)数字媒体与教育软件专项

我省是教育大省,有几十所大学、几万所中小学,教育系统信息化和教育软件的市场巨大,高质量的教育和教学软件需求很大,是我省软件产业大有可为的领域。目前,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数字化作为教育教学与新兴信息技术的结合正受到国家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关注,也是国家进行教育改革、各教育教学机构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要动力之一。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结合研究与开发是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它对于推进教育信息化与数字化的进程是十分有意义的。主要包括:

智能化教学软件;

教育数字内容制作与管理平台;

教育数字化工具软件;

教育娱乐软件。

(五)信息安全与网络和通信软件专项

网络是网络经济,特别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随着电子政务工程、企业信息化工程的继续实施和深化,信息安全与互联网的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各大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因为信息安全导致的经济和社会的损失已经十分突出,网络安全市场已经全面正式启动,并将呈高速(30%以上)增长的态势。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正进入后PC时代,网络正在取代PC成为软件的基本运行平台,因此,基于IP的各种通信软件将是通信新业务的基础。网络软件及软件的网络化将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主要包括:

信息系统安全系列软件产品及组件;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软件;

数字防伪软件;

高性能可信计算机;

基于IP的网络通信软件及系统;

电信网络管理系统及业务管理软件;

电信增值服务软件。

(六)软件出口及软件产品国际化专项

软件是一个国际化的产业,中国的软件市场是国际软件市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我省软件产业必须认真把握好自己在国际分工中的定位,迎接加入WTO和ITA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大力发展软件出口,提高产品的国际化水平,积极推广具有自己知识产权和品牌的软件,扩大国产软件的市场占有份额,并以此提高我省软件产业的产业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主要包括:

软件或模块定制加工;

数据处理外包;

软件外包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服务、产品出口等。

(七)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服务专项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各种类型的软件产品以服务方式向最终用户提供,数字内容相关业务作为网络中最重要的应用和服务,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基于互联网的数字内容处理与服务平台产品工程将成为产业发展的推进器。主要包括:

图形图像处理等数字媒体技术;

空间地理信息处理技术;

多语言处理和内容管理技术;

大型数字动画和网游创作等

(八)软件相关服务与软件人才培训专项

产业基础环境建设主要包括建设软件产业基地,建立软件产业统计体系,建立有关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跟踪国际技术及产业动态和加强管理等。软件与服务是软件产业中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软件服务的市场规模是软件产品市场的两倍,而且比重还在逐年增加,软件的价值将越来越体现在服务上。主要包括:

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服务;

数据中心与资源外包服务;

数据加工与处理服务;

软件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咨询与评估服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CMM)的咨询服务;

软件与信息系统管理人才工程化培训。

五、主要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有效落实软件产业政策,提高服务水平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提高全省对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重要性的认识,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有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重点和若干重要政策措施,继续深入贯彻鄂政发〔2004〕1号文和鄂政办发〔2004〕173号文有关精神,重点落实投融资政策和采购政策,加大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的资金投入力度,继续支持中小型企业创业资金引导,加快我省风险投资公司的发展;加强并规范政府采购本国及本省的软件产品,鼓励企事业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中,与软件企业合作开发或积极采购国产软件产品和服务;政府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有效落实已制定的政策,加快配套环境的建设,推动我省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促进产业发展的合力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探索完善软件产业发展联席会制度,统一发展目标,增进部门共识,统筹资源,明确责权,充分发挥软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作用,研究协调重大政策问题时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参加。集中支持核心软件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以满足省内信息化建设为出发点,初步建设相对完整的软件产业链。拟设立我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作为我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科学决策和咨询服务智囊机构。

(三)进一步培育市场,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首先,要建立宏观调控机制,加强政府引导和协调。政府采用政策引导、资金鼓励等多种手段,积极倡导并有效推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继续坚持“产用结合”、“以用立业”的方针,通过实施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传统产业的改造等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实施有关政策,创造软件产业的市场需求。鼓励面向应用领域的软件产业的发展,加快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工作进程,为企业落实鼓励政策提供有效服务。

其次,完善风险投融资机制,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入。政府通过建立引导资金、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给予鼓励;拓宽软件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逐渐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非上市软件企业的资本流动,鼓励民间资金加入,吸引社会资本对软件产业的投入。

此外,全力打造我省软件产业链,发展软件服务。完善从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各类应用软件到软件服务的软件产业链条,解决省内软件产业链各环节中发展不均衡及结构性矛盾,鼓励和扶持实力强、有特色、有潜力的重点软件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进而带动上下游软件企业发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工程战略

坚持“以人为本”,从企业和市场需求出发,积极探索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以及相互交叉等多种方式,支持高层次软件人员出国进修和引智工作。建立人才竞争机制,激励软件人才的创造和积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稳定技术队伍,积极培养懂技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复合型人才,激励和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大规模培养从事出口软件加工编程的适用人才。统筹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软件人才培养体系,多元化培育多层次人才。同时,加大软件人才政策落实力度,在省管专家中适当扩大软件人才的比例,对引进的高级软件人才开辟“绿色通道”;鼓励软件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办软件人才培训基地;优化高校的软件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对社会化软件技术培训机构的扶持引导;推动软件企业对员工的在职培训,加强国际交流。

(五)坚持技术创新,有效促进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

面对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我省要抓住发展机遇,加强企业管理,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鼓励企业在有比较优势的领域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断增强创新和发展的实力,建立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发展,努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力争掌握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加强对自有技术的保护工作,重视专利申报,积极研究和推出有效的反垄断、反倾销、反盗版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此外,要善于借鉴他人的创新成果,通过购买专利、技术联盟、信息交换、第三方研发等方式充分挖掘和利用外部知识和信息资源,快速提高创新能力与强化竞争优势。鼓励企业成为软件研究和开发的主体,继续加大对软件产业的研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的重大研发项目和跨国公司的研发基地落户湖北,发挥湖北的科教优势,形成若干个自主软件技术平台和产业链。

鼓励软件企业苦炼“内功”,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大产品调整和创新力度。特别是一些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企业集团,要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软件企业形成战略眼光,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无论从低端到高端,从应用到开发都要有真正产品化的、掌握核心技术的产品;加快校(所)办企业改革,校(所)办企业要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做大做强。应以软件产业化为目标,以重大软件技术创新为重点,在我省建立一批国家软件工程中心,继续加强软件产业基地建设,鼓励跨国公司与我省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联合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共同研究开发基础软件、工具软件等方面制约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强软件标准的研究与制订,逐步完善软件标准化体系,重视软件测评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六)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整合力度,加快产业发展进程

政府主管部门和软件行业协会要下大力气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引导企业间的协作,增强企业之间的横向联合与合作,整合资源,以主导产品和系统工程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以现有骨干企业为依托,推动软件企业之间的优势重组,形成几个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培育出能够参与国内外竞争,软件销售额过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依托我省的科教优势、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等,加快软件园区建设、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软件出口基地、以及国家级、省级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的建设,提高我省软件技术的产业化水平;引导企业在产品上向“精、专、特、新”方向发展,形成我省的强项和竞争优势。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扩大软件业的内需和外包两个市场;加大对软件出口的支持力度,改善软件出口的区域政策环境,培养大批软件外包的专门人才,积极鼓励跨国公司和海外华人对湖北软件企业扩大外包份额,落实和吸引与跨国公司的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政府可通过制定鼓励软件出口的相关政策,大力吸引国外企业在软件园内兴办出口型的软件企业。采取各种措施,为企业的软件加工出口提供便利和服务,包括提供信息、寻求合作伙伴、组织订单和在国外设立现场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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