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中央法规>详情页
2011-04-08 11: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要求,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现予以发布。供各部门、各地区及有关机构在开展技术引进工作时参考使用。
附件: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
上一篇: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
下一篇: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2010-06-30
首页
金蝶产品
客户案例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