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税-税务处理>中央法规>详情页
2011-04-08 10:59
你部《关于中国社会保障论坛获奖征文颁发奖金办理免税的函》(劳社部〔2006〕237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颁发给获奖征文的奖金不符合免税规定,因此,获奖人员的奖金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部在颁发奖金时,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上一篇: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庆市农村信...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2010-06-30
首页
金蝶产品
客户案例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