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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4号

2011-07-09 14:20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4号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铁物资天津油品供应有限公司、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伟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赋予天津滨海联合石化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大湾港务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赋予大庆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原油销售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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