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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关于调整杭州市大学生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的通知

2011-07-08 15:30


各见习训练基地: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1]42号)精神,从2011年4月1日起,我市大学生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由原来770元/月调整为917元/月。请各见习基地按照要求,按时足额将补贴发放到位。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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