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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人民网夏耕市长留言板”有关假发票问题的处理情况

2011-07-08 10:03


青地税发[2011]32号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   

“人民网夏耕市长留言板转办单”有关假发票问题反映的情况在实际税收征管中确实存在,而且较多地集中在一些货物运输及代理行业。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我局在发票管理方面推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并根据新形势及时采取新对策,严格征管,堵塞漏洞,收效良好。  

 一是事前强化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发票知识,引导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正确使用发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税收经济秩序,我局在市中心商业区、车站、码头、机场举办了多次税收和发票使用知识宣传活动;与青岛电视台“新说法”栏目联合进行了发票专案的录制和跟进报道工作;在我局外网多次举办了以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和发票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在线访谈”,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发票相关知识的认知程度。  

 二是事中严格审核把关。新办纳税人在初次领购发票时,由发票发售窗口初步核定纳税人应领购发票的种类和数量,一般采取就低原则,定额专用发票可按一个月用量发售,其他发票一般先发售一本或者一卷。税收管理员在新办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后三日内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现场查验并进行复核,同时填写《发票核准种类、数量复核认定表》,由纳税人持此表向发售窗口重新申请调整发票领购数量。为进一步加强发票控管,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局实施了发票管理改革,建立起发票管理信息系统和电话、短信和网站查询系统,全面推广使用税控机具开票和网络在线开票,逐步取消手工填开式发票,每月进行“票税比对”,注重强化以票控税。   

三是事后严厉打击整治。我局与各级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多次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后破获了“3.24”、“4.24”、“4.01”等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2010年以来,围绕“4.01”专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买方市场”专项整治,为遏制我市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市经济与税收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整治期间,全市地税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4人次,查处非法取得发票企业1525户,核查发票4368份,查补收入1367万元。目前,地税、公安部门仍在对核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线索进行跟踪调查。   

尽管我局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当前发票整治和管理工作的基础并不牢固,不法分子采取“打游击”的手段贩售假发票、散发“小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情况仍时有发生; 受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限制,对发票使用的监管和发票开具信息的分析比对能力有待提高;对涉嫌发票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难; 媒体宣传力度和税收热点问题实时反馈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近年来打击发票违法的经验,及时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买方市场”虚假发票问题,深入开展金融、保险、通信、石油石化、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协查工作,进一步做好区域发票整治工作,为维护全市经济与税收秩序做出新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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