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编辑推荐>详情页

(WËSFUQ NêT›NáOo` Ný€ÑS^ÿ

2010-12-09 12:28

在友商网上哪些信息不能发布?

友商网信息发布规则友商网用户在发布产品信息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友商网信息发布规则》,并予以遵守。由于发布下列产品信息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与友商网无关。一旦友商网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产品信息,友商网有权立即予以删除,并保留警告,暂停服务,直至终止服务的权力。请各位用户自觉遵守。

一、发布合格的供求信息应遵守

1. 发布真实有效的信息;

2. 没有相同内容的重复信息,没有发布已经发布过的信息;

3. 所发布的产品合乎法律允许并选择的行业类目准确;

4. 信息图片清晰完整,必须与信息内所介绍的产品保持一致;属于非盗用图片,为实物图片,可以适当提供具有说明性的图片包装,图片内容属于合法可展示内容,淫秽图片不予发布。

二、禁止发布供求信息的产品

1. 毒品;

2. 原油;

3. 野生动物、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及其制品,特别是象牙及玳瑁制品;

4.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

5. 任何形式的发票;

6. 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7. 彩票,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8. 任何形式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居民身份证。如企业公章,档案,各类许可证、介绍信、学历证书、身份证等;

9. 伪造、变造的物品,如伪造的证件、票据、钱币、执照和许可证等;

10. 人体器官、遗体;

11. 黄色淫秽物品、性服务;

12. 含有反动、淫秽、种族或者宗教歧视或其他法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文件、资料等;

13. 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

14. 任何形式的枪支、弹药及仿真枪等,如枪械、枪械仿制品(如仿真枪)、子(炮)弹、消音器、火药、麻醉注射枪、射击等;

15.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如火药、烟花、爆竹等;

16. 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17. 警用和军用物品、设备,如监视、监听类设备、警服、警徽、警用器械等;

18. 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19. 其他武器,如具有较大杀伤力的弓弩;

20. 其他可能危害他人安全或利益或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如撬锁设备、强效催情用品/药品、解密软件、导弹发射程序、个人私密资料,汽车反雷达测速仪,电子狗,GPS报警器等;

21. 需执照或政府许可才能使用的设备,如广播发射台,碟型人造卫星天线;

22. 赌具,如吃角子老虎机,透视麻将,透视扑克等;

23. 香烟;

24. 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如假冒名牌商品,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包括行业术语中的超A,A货,仿,高仿.精仿,1:1等)

25. 流通人民币,任何人不得出售或购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

26. 特殊药品(治疗性功能障碍,肿瘤,糖尿病,艾滋病,癫痫,红斑狼疮,性病,乙肝,白癜风药品,戒毒药品,抗生素成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等);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不得买卖的文物;

28. Email地址列表、网址列表、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注册的域名;

29. 无注册号的磁带或光盘,共享软件;Beta级或未公布的软件;未同设备捆绑出售的OEM软件;

30. 国家法律法规存在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但未能符合签署强制性质量或者安全标准/规定的产品;

31. 国家法律规定适用许可证管理规定而不能提供相关许可证的产品;

32. 根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违反公共良俗而不应贩售的物品。

三、限制发布供求信息的产品:

1. 药品。许可经营;

2. 医疗器械。许可经营;

3. 文物:仅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50条规定进行民间收藏文物的买卖;

4. 须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商品;

5. 集邮票品:可进行合法的邮票交换和买卖,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买卖国家禁止流通的集邮票品;买卖1949年10月1日以后发行的带有“中华民国”字样的集邮票品;先于发行日期交换或买卖邮资凭证;买卖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的集邮品;

6. 根据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违背公序良俗应限制销售的其他商品。

四、其它经本网站认定为不应发布供求信息的产品。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