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编辑推荐>详情页

FASB和IASB公允价值研究比较

2010-12-09 12:01

FASB和IASB公允价值研究比较

  二、IASB公允价值研究进展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要求各种资产、负债和权益工具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指南分散于IFRSs的相关准则中,且这些指南的不一致,增加了执行的复杂性。缺乏全面、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已经成为IFRSs的一大缺陷,并且随着公允价值在更多准则中的应用,该问题变得愈加突出。IASB认为,为所有公允价值计量制定统一指南可以简化IFRSs,并提高公允价值计量信息的质量。在美国公布公允价值计量草稿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亦于2005年9月将“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列入议程并多次讨论,也在为制定单独准则积极准备,成为其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一个趋同项目。这意味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所发布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将有相同或相似的定义和指南。2005年11月,IASB发布《财务会计计量基础――初始计量》讨论稿,从概念上对资产和负债初始计量时的各种可选计量基础进行论述,其核心问题也是公允价值计量。SFASl57发布以后,IASB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的角度对其主要理论和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了一些初步看法。2006年11月30日,IASB将这些看法与SFASl57一同发布,作为《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在讨论稿中,。IASB分析了13项议题,提出了27个问题,并就这些问题向全世界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4日。IASB计划于2008年上半年发布《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
  
  三、公允价值研究的比较
  

  针对这两个组织在公允价值定义方面和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研究方面做出比较。
  
  (一)定义的比较
  
  
SFAS 157与IFRSs都认为公允价值是脱手价值;并且都强调了公允价值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在计量日”这一时点,表明公允价值计量是动态的,同样的资产和负债在不同的计量日或不同交易日,其公允价值可能是不同的。对于交易发生的市场条件,SFAS 157在定义中指出公允价值是在有序交易中发生的活动,IFRSs强调在公平交易中发生的活动,虽然二者表述不同,但是本质是相同的,即市场交易者是自愿参与交易,不是受胁迫去交易的。在SFAS 157中,着重强调了所发生的交易不限于实际交易者,是一种假设性交易;但IFRSs把当事人定为实际交易者。
  IFRSs将负债公允价值界定为“清偿”的金额,SFASl57界定为“转让”的价格。IASB认为“转让”更准确地描述了,IFRSs的公允价值计量目标,“转让”的观点也符合:IFRSs的现有指南,这些指南要求主体在计量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坚持以市场为基础的目标。IASB指出“转让”概念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对负债清偿的认识。在计量日承担某一负债的市场参与者可能也同时承担了一项清偿义务。因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负债而要求的价格反映了他们对预期资源流出的判断,是负债最终清偿所需经济利益的具体体现。
  在如何确定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方面SFASl57与IAS39差异很大:SFASl57指出,从概念上讲买入价与脱手价是不同的,初始确认时的交易价格不一定代表公允价值;而IAS39却指出,初始确认时交易价格是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最好证据。
  

    FASB认为,如存在主市场公允价值计量应以主市场的价格为基础;一般来说资产或负债的主市场就代表其最有利市场;公允价值计量应该反映主市场的价格,即使另一个不同市场的价格在计量日对主体更有利。IASB注意到在大多数情况下主市场即是最有利市场,也认为某一资产或负债的主要交易市场能够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更有代表性的参数,因此认为SFAS157指南是恰当的。
  SFAS157指出,公允价值计量应该考虑资产或负债的特定属性,如资产或负债的条件或位置等;交易成本不是资产或负债的属性,不应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从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价格中扣除;但交易成本不包括运输成本,后者应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从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价格中扣除。IASB认为考虑资产或负债的特定属性是恰当的,因为市场参与者在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会考虑这些因素;IASB也认可位置是资产或负债的一种属性,同意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价格应根据发生的运输成本进行调整。
  SFAS157指出,不履行义务的风险会影响所转让负债的价值,负债的公允价值应该反映与其有关的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包括主体本身的信贷风险,但不局限于此;主体在各期间对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应考虑其信贷风险的影响。IASB认为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应该反映违约风险。
  SFAS157指出,对资产而言公允价值计量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考虑了各种可行性之后,对资产进行最高最佳使用;最高最佳使用是指市场参与者能使资产或资产所在资产组价值最大化的使用,它确定了计量资产公允价值的估价前提,即“在用”估价前提和“在交换”估价前提;如果资产主要通过与其他资产联合使用(如已安装或装配使用的资产)的方式给市场参与者提供最大价值,该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是“在用”(如某些非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通过“在用”估价前提进行计量。相反,IAS36“资产减值”使用“在用价值”来判断和计量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的减值,该“在用价值”反映了主体对资产或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期,其估价结果是特定主体价值比较而言,“在用”估价前提确定的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
  SFAS157指出,如果主体持有大额头寸金融工具且活跃市场存在该工具的交易,则大额头寸的公允价值应在一级内计量,即单价乘以持有数量;不应因主体持有大额头寸数量比市场交易数量大而调整报价(大额折扣系数)。IASB也禁止使用大额折扣系数。
  
  (二)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研究的比较
  
  
资产负债能否以公允价值计量要视其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地获取。公允价值最具可靠性的获取办法是资产的实际交易价格。这种价格对初始计量来说较易取得,但对于并未实际交易的后续计量来说则难以做到,因此,人们只能以活跃市场上同类资产的市场标价来确定其公允价值;若该项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而与其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的IAS39《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认为:在活跃市场上的公开标价通常是公允价值的最好证据;如果金融工具市场不够活跃,则须对公开标价做出调整,以获得可以可靠计量的公允价值。在其他情况或不能获得标价的情况下,估价技术可用于确定公允价值。
  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2000年6月发布的第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则将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现值技术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使现值技术成为一种操作性及可靠性较强的实用技术。该公告的主要贡献在于:(1)明确指出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值的目的是确定公允价值;(2)为现值技术的使用,尤其是在未来现金流量的时点或金额不确定情况下使用现值提供了一套约束性原则;(3)在现值计算传统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期望现金流量法。用传统法计算现值时,通常使用单一的一组现金流量和与风险成正比的单一利率。该公告并没有完全否定这种方法,而是鼓励会计师在适合的条件下继续使用这一方法。但对于一些复杂的计量问题,则使用更为有效的期望现金流量法。这种方法不是只寻找一个最可能的现金流量,而是通过现金流量各种可能性的概率估计来计算其现金流量的期望值,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其现值。
  SFAS157建立了公允价值级次,将估价技术所依据的市场参数分为三个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活跃市场报价是最高级,不可观察参数是最低级;如果参数归属不同级次,则该计量整体所属级次应以最低的且对计量整体影响重大的参数所属级次为基础确定。SFASl57指出,如果参数是以要价和出价为基础,公允价值计量应使用要价与出价之间的、最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价格,不考虑参数所归属的级次;但是,SFASl57也允许将市场中间价或其他定价常规作为计量公允价值的权宜之计。IASB通常要求主体将出价作为计量资产公允价值的基础,将要价作为计量负债公允价值的基础,因此,IASB认为应使用要价与出价差价范围内的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价格进行计量。IFRSs中没有公允价值级次,但提供了哪些信息应优先用于公允价值计量的指南,IFRSs的估价方法因公允价值计量对象的不同而存在差异,IASB赞同建立统一公允价值级次的做法。虽然各种属性的可用性及其相对可靠性会影响估价技术的选择,但公允价值层级所关注的并不是估价技术本身。
  
  

继续阅读与本文标签相同的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章和图片均来至于网络和网络上传,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cs@jdy.com给与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