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2 19:23
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免个税 近日,为激发广大职工学习和创新技术的积极性,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对获奖者所得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税的规定,为鼓励全国广大职工积极参加群众性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活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对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所得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友商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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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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