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一个月,纳税人体验申请公开
5月21日,供职于北京市某建筑公司的肖均佑拿到了盖有国家税务总局公章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当他看到告知书上“001”的编号时,既惊讶又惊喜。一周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肖均佑仍难掩兴奋:“实在没有想到国家税务总局能这么积极应对信息公开申请,而且做得这么认真、严谨。拿到001号告知书是个偶然,但它让我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不是在‘做秀’,纳税人的知情权得到了充分尊重。”
5月1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的全面实施,众多的纳税人和肖均佑一样,第一次体验了一份惊喜,一份尊重。
“红头文件”离百姓更近了
李相鸿是北京质量监督出版集团财务部会计。一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是她经常光顾的网站之一。几乎每周的周一,她都要去那里浏览一下。“主要是看一看有什么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更新很快,文件发布也比较及时,经常看看对我们这些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很有帮助。”她说。
近一两个月,细心的李相鸿感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生了变化:内容越来越丰富,文件查询更加方便,新文件发布更及时了。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级地震,5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新政策栏目就挂出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文件。李相鸿说,她特意看了一下文件的成文时间是5月19日。随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又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地震的税收政策———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地震灾害期间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四川省等遭受强烈地震灾害地区延期申报纳税的通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等。李相鸿说,这些政策她都是先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上看到,然后才在媒体上看到。
“网站是我们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信息处处长欧阳华民说。据介绍,为了做好涉税信息的公开工作,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其中包括《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些文件对公开内容、方式作了详细安排。按照文件的规定,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制度、办税指南、行政许可规定、非行政许可审批、税收收入数据等19项内容被设定为主动公开内容,税务机关要主动予以公开,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普遍知晓。
欧阳华民告诉记者,尽管主动公开的方式各种各样,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传统媒体,但是网站以其经济便捷,受众面广大而被视为主动公开的最佳载体。他说,为了打造网站这个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今年4月,他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网站进行了改版,增加了信息量,将能公开的信息都放在网上,方便纳税人了解。
网站丰富的内容吸引了众多的纳税人。据统计,去年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的点击数达13.6亿次,访问人数达2000万。今年5月,网站点击数达1.5亿次。
开放的网站成为了一座桥梁,拉近了政府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距离。
有纳税人在网站上留言说,以前,普通百姓很难看到政府的“红头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后,“红头文件”离百姓更近了。
还有纳税人评价,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可以快捷、完整地获取信息。
纳税人申请公开获得及时回复
5月16日,安徽省永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舒华来到北京国家税务总局的办公地,郑重地递交了一份申请。她申请调取两份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并要求相关部门答复两个文件的有效性及适用范围。让李舒华没想到的是,仅在4天之后,她便如愿拿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的回复。
“主动公开的信息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一般需求。除此之外,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公民、法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的需要,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我们有专门的机构负责这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人士介绍说。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公室了解到,5月以来,他们共收到咨询信息41条,其中有效信息6份,无效信息35份。李舒华的申请就是这6份有效信息中的一份。
据介绍,一个月来,纳税人咨询的内容主要有文件执行期限、适用范围、行业纳税情况、总局人数及近年税收收入情况等。咨询用途也是五花八门,有用于学术研究、学位论文数据分析的,也有为企业咨询提供决策依据的。无效信息多为推销书籍、商品、软件、发票的广告,也有与税务工作无关的各种高级研讨班的宣传材料。
据负责此项工作的路永利处长介绍,在收到咨询人电子邮件或特快传递的当天,他们便会马上将相关内容登记在册,同时给有关业务司、局开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交办单,并告知回复日期。各司局在收到函件后,也都积极给予配合。在根据保密条例规定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后,提出回复意见。据统计,目前受理的6条有效信息经主管领导、相关处室、总局保密委员会领导签字后,均已按程序给咨询者开出了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
仅用4天时间就拿到回复的李舒华律师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一个劲地赞叹国家政府机关的高效率和工作人员的高素质。她说,当有关人员将告知书交到她手中,并询问回复是否满足她要求那一刻,她感到很兴奋。作为一个律师,她过去在不少政府部门吃过“闭门羹”,也曾遭遇“踢皮球”,但是这一次,她感受到的是尊重。“政府信息公开让政府机关执法越来越透明、越来越阳光,这是企业和百姓的福音。”她说。
也许是职业的原因,在北京某建筑公司工作的肖均佑一直很关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近几年,房地产行业发展迅猛,但缴税情况如何?肖均佑很想了解这方面的信息。搜寻了许多网站和媒体,结果一无所获。5月7日,从网络上看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消息,肖均佑仔细研读后决定试着“申请”一下———从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上下载了一份申请表,他填上了自己的申请要求:2006年、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行业纳税情况。在用途一栏,他填的是“研究”。
为了保险,肖均佑特意跑了趟邮局,用特快专递将申请表寄了出去。几天后,他接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人员的确认电话。5月20日,肖均佑再次接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他的申请已经回复,提醒他注意查收电子邮件。肖均佑提出想要一份纸质回复,工作人员也马上答应了。第二天,在国家税务总局附近办事的肖均佑取回了告知书。“我拿着看了几遍,心里好高兴。它证明了纳税人纸上的权利变成了现实的权利。”肖均佑说。当发现告知书上“国税告001”的编号时,他马上将这份告知书珍藏起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这份告知书是一个很好的见证。”他说。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政府信息公开运行一个月,开了一个好头。但是,有关部门也深深感到,一切才刚刚起步,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一个月的实际操作来看,纳税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十分了解,或多或少对信息公开工作有一些模糊认识。路永利说,信息公开申请与纳税咨询、举报投诉、群众信访不同,各有其职责。由于部分纳税人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认知模糊,信息公开办公室经常接到纳税人咨询政策和举报电话。还有的纳税人不了解信息公开相关程序,打来电话希望“立等可取”,一听说还要申请便说麻烦。
国家税务局总局相关人士提醒广大纳税人,纳税人要弄清自己咨询的事情属于哪个范围,不要混淆。政府公开信息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主动公开”的信息,国家税务总局会发布到网站上;而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多是一些没有必要向社会公开发布,仅对特殊需求人士公开的信息,纳税人需要通过申请手续,才可以获取;而包含有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则属于“不公开”信息。
据了解,为了便于纳税人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了解,并为他们咨询、申请提供便利条件,国家税务总局特别在网站上设计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这个专栏位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首页的右上角显著位置,里面有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所有规定和指南。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专页里,详细地介绍了进行申请公开的流程,下面还附着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地址。有关人员提醒,在申请表上填写申请何种信息时,申请人一定要尽量描述详尽、明确。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可以附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也可选择当面提交,或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不过,网上提交申请更便利。他同时提醒,对于以电话、短信息、口头等方式提出的申请,有关部门一般不受理。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推进税务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来也在不断加强载体建设,在充分发挥网站作用的同时,税务公报加大了编辑发行力度,及时公告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随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正式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的新闻发布也更加规范。近一段时间来,国家税务总局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及时公开社会各界与纳税人关注的涉税事项,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也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