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2 18:51
公司为职工个人购房支付部分房款的财税处理
问:职工购买住房时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给与部分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外的补贴),
1.支付给职工的这部分房款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2.职工个人拿到这部分房款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3.这部分房款是否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 (1)帐务处理
支付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期末计提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规定,对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取得的上述补贴,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企业向职工发放的这部分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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