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2 17:20
2009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 经济法基础
前 言
一、题型、题量及答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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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 |
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判断题 |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 |
综合题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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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量 |
25题 |
20题 |
10题 |
3题 |
1题 |
59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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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25分 |
40分 |
10分 |
15分 |
10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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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次 |
节 次 |
变化与新增内容 |
| 第四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增值税法 |
1.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了原来生产型增值税不得扣除外购固定资产进项税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换。 |
| 2.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调低至3%。 | ||
| 3.2008年11月1日,我国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调整为17%、14%、13%、11%、9%和5%六档。 | ||
| 第三节 营业税法 |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删除了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 | |
|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 |
1.自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费用减除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 |
| 2.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
| 第六章 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
第三节 印花税 |
1.自2008年9月19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
| 2.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
| 第四节 契税 |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 |
| 第八节 土地增值税 |
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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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次 |
2007年 |
2008年 |
| 一、经济法概论 ※ |
13分 |
13分 |
| 二、会计法律制度 ※ |
12分 |
10分 |
| 三、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
4分 |
6分 |
| 四、流转税法律制度 ※※ |
18分 |
27分 |
| 五、所得税法律制度 ※ |
12分 |
13分 |
| 六、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 |
9分 |
11分 |
| 七、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 |
21分 |
6分 |
| 八、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
11分 |
14分 |
| 总 分 |
100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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