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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信用担保解融资难

2010-12-02 17:19

完善信用担保解融资难

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该遵循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

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冲击,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难已经成为发展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近年来民营企业为了获得发展资金而相互进行担保融资的现象,在金融危机中也开始显露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陈立德:信用担保自1998年开始在我国试点探索,到目前已发展成为一个新兴行业。《担保法》规范了担保行为,但是对于专业担保机构的权力和义务规定还不够明确。建议建立担保机构准入和退出制度,制定业务范围与操作标准,建立风险防范与损失分担机制。在扶持政策、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引导信用担保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工商联主席刘金虎: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该遵循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资金,可采取“财政拨一点、资产划一点、企业出一点、社会筹一点”的方式,通过政府预算拨款、资产划拨、会员企业风险保证金、社会和企业入股、国内外赠予及其他方式来解决担保资金来源的问题

财政部: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融资环境的改善,财政部明确将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中央财政继续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小额担保信贷业务。对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按贷款担保总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对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的业务,按相关担保业务额不高于0.5%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此外,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其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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